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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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10500
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5〕08号 | 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 2025年4月23日 |
2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蓝田县汤峪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5〕09号 | 蓝田县汤峪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 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 2025年4月23日 |
3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5〕10号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扩建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5年5月7日 |
4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蓝田县道沟峪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5〕11号 | 蓝田县道沟峪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 2025年5月7日 |
5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汤峪河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5〕12号 | 汤峪河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 2025年5月7日 |
相关附件:
蓝环批复〔2025〕08号关于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蓝环批复〔2025〕09号关于蓝田县汤峪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蓝环批复〔2025〕10号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