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2016〕4号),对申请材料齐全、形式规范、符合条件的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向企业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同时公开项目环境影响承诺备案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案文号 | 备案时间 | 附件 |
1 | ******有限公司年产25000平方米定制家具板材项目 | 杭环临平备﹝2025﹞1号 | 2025年7月22日 | 备案受理书;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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