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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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1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政工出〔2024〕3号日产480吨饮用天然水(一期240吨)建设项目 |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西游村鲍家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4454万元,新购置面积5999m2土地,一期建筑面积4391.0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配套公用设施,生产350/500ml瓶装饮用水日产240吨生产线一条、废水沉降池等。 | 无 | 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 废气:吹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 固废:固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设置一般固废间和危废仓库。普通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外卖;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