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21-00358
二 、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1包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576,000(元)
评审总得分:92.3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2包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63,000(元)
评审总得分:91.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1包
工程类
名称: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B******水库工程施工)
施工范围: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001包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前完工(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丁帆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建造师证: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辽水安B******106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2包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C******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002包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前完工(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嘉斌、郎萍、陈宏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1包
******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取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76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2包
******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取费标准,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东段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滨河大道18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综合楼1层17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二 、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1包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576,000(元)
评审总得分:92.3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2包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中标(成交)金额:63,000(元)
评审总得分:91.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1包
工程类
名称: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B******水库工程施工)
施工范围: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001包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前完工(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丁帆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建造师证: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辽水安B******106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2包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C******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 2024 年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工程002包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前完工(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嘉斌、郎萍、陈宏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1包
******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取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76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002包
******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取费标准,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东段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滨河大道18号物流仓储中心二期物流仓储综合楼1层17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