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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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水利局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徐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 |
项目地址 |
葫芦岛市绥中县 |
招标人名称 |
******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绥中县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小型规范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36 |
中央预算内资金:58.43% 省本级预算资金:39.99% 自筹:1.5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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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2490.88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集中供水工程10个,包括水源井14眼,其中管井13眼,大口井1眼。新建砖砌井房7座,规格为5米*5米,井房内配套照明设备。输水干管17.625 千米,输水支管53.631 千米,入户管500.118千米,集中水表箱387个,供水入户4697户(其中移民155 人);阀门井22座,排水井9座;安装潜水泵14套,安装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7套,安装微机控制柜7套,架设10千伏高压线1.287 千米,380V电缆0.35千米,安装3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7套,配电箱7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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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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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绥中县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移民村饮水工程)-西甸子镇 |
标段(包)编号 |
************36001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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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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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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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范围 |
本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源井3眼,配套井房1座,10kv电力外线(含电杆)0.34km,入户穿管(φ20)22475m,混凝土路拆除(18cm)4934.4m2,混凝土路面恢复(18cm)4934.4m2,采购安装-PE100管(DN20,1.6MPa)91240m,采购安装-PE100管(DN40,1.25MPa)9000m,采购安装-PE100管(DN50,1.0MPa)3457m,采购安装-PE100管(DN63,1.0MPa)4091m,采购安装-PE100管(DN90,1.0MPa)134m,采购安装-PE100管(DN110,1.0MPa)680m,采购安装-PE100管(DN140,1.0MPa)1667m,采购安装-PE100管(DN160,1.0MPa)845m,阀门井5座,排水井1座,集中水表箱80套,入户管件(PE100管DN20,1.6MPa)22475m,入户管件(PE立杆DN20)1798m,入户管件(水龙头DN20)899套,入户管件(PE球阀(DN20,1.6Mpa))1569套,定向钻穿越-穿越国道、乡道、村路(DN75~DN180)609m,定向钻穿越-穿越河道、沟渠(DN75~DN180)1049m,定向钻穿越地下管道、电缆6处,检修阀井工程设备安装5座,排水阀井工程设备安装1座,首部工程安装3套,变压器(30KVA)1套,配电箱1套,380V电缆50m,照明系统1套,次氯酸钠消毒设备1套,微机控制柜1套,远控水表899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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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4万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2025年5月29 |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日期 |
2025年6月29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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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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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446.28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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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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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4月28-2025年5月8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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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0 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指定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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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0 9.30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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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葫芦岛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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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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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
注:应实际需求“本工程除水库移民户、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除外,新增加的用水户入户费用自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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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东段9号 |
联系人 |
徐先生 |
电话 |
****** |
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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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联系人 |
富晓宇 |
电话 |
****** |
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