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建设局:
报来的《关于要求对老城区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铅建字〔2025〕2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居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建设铅山县老城区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代码2404-361124-04-01-806518)
******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烈桥路(锦绣家园-九阳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西起锦绣花园小区前现状道路,东至已建成九阳大道,道路全场约127.033m,道路红线宽度为12m,设计时速为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葛仙山路(信江学府-费宏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西起信江学府小区前现状道路东至已建成费宏大道,道路设计总长328.286m,实施长度255.402m,红线宽度为3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
3、报本坊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道路起点与现状陈康伯路相交,终于规划辛弃疾大道。设计范围内道路全长391.31m,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
4、烈桥路周边停车场:项目位于烈桥路终点附近,由两个区域组成,分别位于道路两侧。其中南区占地面积约1423m2,设置画线停车位47个,绿化带面积约202.1m2:北区占地面积约495.8m2,设置画线停车位15个,绿化带面积约 96.1m2.道路沿线设置配套的给排水、通信、电力照明等设施。
四、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1、如有建议补充上阶段批复意见及执行情况,如无应说明;
2、建议补充上位规划解读;
3、建议补充交通量预测分析;
4、建议补充道路功能定位分析;
5、三条路基本为延伸段性质,建议现状说明中补充三条路的现状情况,横断面布置,规划等级等等;说明中多次出现飘泉路,应取消;
6、初步设计应对主要技术节点进行方案比较,建议补充;
7、道路平、纵面设计应明确与规划的控制关系;
8、次干路横断面应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
9、道路节点设计建议补充完善;
10、路基、路面设计指标应区分次干路与支路;
11、报本坊路纵断面设计采用复合竖曲线设计不合理,建议调整;
12、报本坊路和烈桥路交通平面图应体现相交路口交通组织关系,车道标志错误;
13、葛仙山路纵断面设计不合理,建议调整;
14、葛仙山交通平面渠化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交通组织不合理,未体现相交道路交通关系 。
15、文本请提供可研批复文件;项目概况及背景章节应交代工程建设前现状地块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及管线综合章节应交代各道路管线分布和管线名称。
16、给排水技术图纸请补充总平面图,以全面分析管网起终点的整体走向;各道路管线断面图应完整表达所有管线种类。
17、葛仙山路雨水检查井至水渠管段不应下穿建筑物,管道折转处应增设雨水检查井,请复核;烈桥路雨水管终端排入现状河道但图中未明确表达河道,请复核调整。
18、请提供各道路照明负荷计算表,报本坊路、烈桥路系统图进线电缆规格偏大,请计算后合理取值。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2401.4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133.4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53.61万元,工程预备费114.35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2025年6月6日
抄 ******资源局,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
******管理局,县统计局。
******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