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对“川东北联络线7#阀室上载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首次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东北联络线7#阀室上载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恩阳区渔溪镇
(4)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压站一座,占地面积约16.33亩,站场总设计规模为250×104m3/d,近期设计规模为20×104m3/d,远期设计规模为250×104m3/d。本次评价范围为近期建设内容设计。新建输气管道DN300约1450m。起于拟建增压站围墙外2m处,终于已建7号阀室围墙外2m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2)联系人:魏勇
(3)联系电话:******
(4)通讯地址:******街道碧桂园3栋1单元11楼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3栋5层518号
(3)联系人:游工
(4)联系电话:******
(5)E-mail:******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