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废岩处置企业进行验收,现将各相关部门对废岩处置企业验收职责及程序予以公示如下:
各相关部门对废岩处置企业验收职责:
一、辽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协调相关部门对提出核查验收的相关企业组织验收工作
2、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审核
二、******改革局
1、项目备案证明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三、******资源局
用地合法性核查。处置企业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未超批准范围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四、******管理局
1、验收经营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类型是否符合废岩生产加工企业要求,查验营业执照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
2、验收企业经营范围:查验经营主体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五、辽阳市生态环境局辽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排污许可相关材料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六、******管理局
1、 生产前需对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三同时”验收
2、制定应急预案建设双重预防机制
3、达产后需按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七、所属乡镇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核查验收
废岩处置企业合规验收程序:
一、符合上述合规标准的企业向属地(乡)镇提出合规验收申请。
二、(乡)镇初审后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乡)镇发函到县工信局申请协调各部门联合验收。
三、县工信局收到(乡)镇申请后协调各部门到废岩处置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相关部门依照本部门职能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四、符合废岩处置企业合规生产经营要求的由县工信局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企业可以进行废岩处置。
五、经各部门联合验收后不符合标准的废岩处置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说明原因,继续整改,整改完成后继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