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绵竹市旺畜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
******公安局大楼后侧) 邮编:618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绵竹市旺畜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二期) | ******有限公司 | 绵竹市广济镇火烧埝社区5组 | ******有限公司 | 在位于绵竹市广济镇火烧埝社区5组的现有厂区已建厂房内进行建设,购置安装生产设备等。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最大屠宰生猪量9.5万头,达到全厂全年最大屠宰生猪量15.5万头的生产能力。 | 1.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后投入使用,不涉及大规模的基础开挖、土石方等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施工期间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0.05t,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项目新增1台3t/h燃气锅炉供生产,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后,尾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对屠宰区及静养待宰区进行密闭并采取负压方式收集恶臭废气,对污水处理站设置恶臭废气抽排系统,上述两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终值为以废水处理设施及屠宰车间边界为起点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屠宰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扩至180m3/d)采用“格栅+隔油+调节+水解酸化+A/0生化+化学除磷+二沉+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采用罐车每日拉运至绵竹江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3)噪声。通过在生产车间墙壁外表设置阻尼层、内表设置吸声层,将产噪设备布置于生产厂房内且尽量集中布置于厂房中部,选取先进低噪生产设备,在增压装置等产噪设备周围采用噪声控制设施等方式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并不得扰民。 (4)固体废物。牲畜粪便、胃内容物交由绵竹市金硕种植专业合作******有限公司处置;猪鬃、废弃碎肉渣、蹄壳等经收集后外售回收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外售有处理能力的回收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绵竹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