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来宾市主城区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来宾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兴宾区
联系人: 黄祖圆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18 15:32: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4-18 15:32:00
公示正文:
附件2 (劳务) 综合评分法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价格分 (80分) | 投标报价 | 1. 投标报价(除税)总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总价,(超出的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总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1%减2分,投标报价总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于1%减1分。 3. 最终价格分 =上述计算评分×80%。 【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价=(A1+A2+A3…+An)/n,An为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当An≦5时,基准价为所有家数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An>5时,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相应有效报价家数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最高或最低投标报价有重复的,基准价给与相应扣除计算)。】 |
2 | 技术服务 (20分) | 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 1. 支付方式劣于招标人的视为无效投标,与招标人规定的支付方式一致的得12分,支付方式优于招标人规定的支付方式的,由评标专家视情况给与相应的评分,范围为13~15分。 2.投标单位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专票的得1分,3%专票的得3分,9%专票的得5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得分。 3.技术服务总分=1+2。 |
总得分=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