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吨/年标准物质及试剂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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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20吨/年标准物质及试剂提质改造项目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拟投资建设“20 吨/年标准物质及试剂提质改造项目”,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第一类溶液标准物质溶解配制类产品产能增加180吨(有机溶液配制产品增加2吨,无机溶液配制产品增加178吨),第二类标准物质分装类产品产能增加5吨(液态分装产品增加2吨,固态分装产品增加3吨);其余产品产能不变。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为205吨/年标准物质及试剂,分别为第一类产品199.61869t/a,无机溶解反应4.71t/a、无机溶液配制192.60869t/a、有机溶液配制2.3t/a;第二类产品5.04121t/a,分别为固态分装3.007t/a(剩余0.00411t/a),液态分装2.0301t/a;第三类产品0.0101t,第四类产品0.03t,第五类产品0.3t/a。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只涉及配制车间的第一层、 第二层及第四层。部分设备为新购(购置恒温震荡器、空气加湿器、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35台套),部分设备依托现有。 |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配制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HCl、硫酸雾及VOCs等废气由通风橱或引风罩收集后引入“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仓库暂存产生的VOCs废气经收集口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HCl、硫酸雾及VOCs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加强车间密闭、厂房阻隔、严格管控,确保无组织颗粒物、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限制要求,无组织HCl、氨、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要求;无组织VOCs、苯、甲苯等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相关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完善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废干燥剂通过热脱附的方式将其中的水份去除后重复使用、废包装物经收集后综合外售、废RO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器具及搅拌釜前三次清洗废液、质检废弃样品、质检废液、不合格品、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碱洗塔废液、碱洗塔废填料、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含汞废水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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