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紫阳县汉王镇安置房和产业用房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CZB-2025-011
项目名称:紫阳县汉王镇安置房和产业用房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汉王镇安置房和产业用房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电力工程 |
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汉王镇安置房和产业用房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汉王镇安置房和产业用房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8)供应商具备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网上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说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09:00:00至12:00:00,12:00:00至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 3.下载文件: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边西街29号东泰城市之光西区2号楼8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君远诚经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