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流域瓦岗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EPC (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 大通湖流域瓦岗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EPC(项目/标段名称)已由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沅发改核〔2025〕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大通湖流域瓦岗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EPC。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瓦岗湖主湖体区域、湖滨带区域和缓冲带区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湖区域、湖滨带区域、缓冲带区域、沉淀塘、导流坝。(1)主湖体区域:湖湾湿地39800㎡;分流岛礁3套;水生植物恢复86400㎡;(2)湖滨带区域:生态螺旋湿地101000㎡;(3)缓冲带区域:入湖口湿地9800㎡、生态沟渠40082m、促沉净化池79套;(4)沉淀塘:27200㎡;(5)导流坝:导流坝5座。(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9 其他: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名称)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 / 专业 / 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 专业 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和环保类 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 名称) 专业 (职称级别)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 条件。)
☑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900万元的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或EPC业绩。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3.10 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5 年4 月27日~2025 年5月07日 17 时 止(北京时间)在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址: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0、******)。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5月20日09 时10分。请投标人登录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投标相关事宜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同时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及有效期内符合上述规定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7. 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电话:******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
******人民政府 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有限公司 ******大学康城1#302室 |
联 系 人: |
刘先生 |
联 系 人: |
罗胜余(项目负责人)黄泽军、胡年生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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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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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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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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