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某单位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补遗书(第01号)
各位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对玉溪市江川区某单位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修正:
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8.投标保证金”原文为:本项目现收投标保证金为¥39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元整);
现修改为:本项目现收投标保证金为¥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二、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原文为:本项目现收投标保证金为¥39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元整);
现修改为:本项目现收投标保证金为¥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若招标文件涉及变更部分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本补遗内容将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请各投标人自行使用CA证书登录下载,我方不再另行通知。就上述补遗内容若有修改的,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玉溪市江川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