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饮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副食品 |
果蔬饮品类、禽畜肉蛋类、调料干菜水产类、 |
1.蔬果饮品类(占比约33%,伊宁市:501万、则克台:501万、铁木里克:502万) (1)农药残留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水果果形端正,果面新鲜洁净,无畸形果,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5)豆制品原料应选用非转基因新鲜大豆,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霉变、油脂酸败等受污染豆子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6)饮品类食品须为主流品牌,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保证货品在质保期内,外形完整,无破损。 2.禽蛋畜肉类(占比约34%,伊宁市:532万、则克台:532万、铁木里克:534万) (1)禽肉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蛋类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杂质,无异味。 (2)畜肉类产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肉质新鲜,有检验合格证,肉上面有讫印章;
(1)水产品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有类别产品必须鲜活(特殊情况除外),无注水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2)包装产品有生产日期,外包装无破损,生产地址明显。 (3)所有的干菜、调料及其他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包装完好无损、在保质期内、无异味;包装产品有生产地址及生产日期、外包装无破损。
|
4700 |
2025.06 |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