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资源局组织专家对2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2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刀郎路26号,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
附件:
麦盖提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经办人:陈燕
******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刀郎路26号,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
附件: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经办人: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