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跃进渠南干渠沿线(龙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5)(第一批)工程施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服务中心委托,对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跃进渠南干渠沿线(龙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5)(第一批)工程施工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A************114736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M | ************2T | ************14 | |
评标总得分 | 87.38 | 85.85 | 83.49 | |
投标报价(元) | ******.15 | ******.41 | ******.38 | |
项目经理 | 赵明珍 | 孙美良 | 炎杉杉 | |
招标控制价(元) | ******.30 | |||
工期 | 工程施工180日历天,项目竣工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工程施工180日历天,项目竣工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工程施工180日历天,项目竣工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称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赵明珍 | 项目经理 | 高级工程师 | B************ |
2 | ******有限公司 | 孙美良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 | C202309E******00020 |
3 | ******有限公司 | 炎杉杉 | 项目经理 | 高级工程师 | B******085 |
1.2、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资源局伊川县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 | ******资源局 | 2021年12月7日 | 1299.435034万元 |
平顶山市卫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3日 | 1605.0774万元
| ||
荥阳市汜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4个建设项目(荥阳市崔庙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3月24日 | 2585.000051万元 | ||
霍邱县芦山废弃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2月22日 | 1318.338235万元 | ||
伊滨区2019年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 | ******资源局伊滨分局 | 2020年5月10日 | 3072.754246万元 | ||
2 | ******有限公司 | 林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 | 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年6月15日 | 1717.6333万元 |
******有限公司古灵山风电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780.296473万元 | ||
林州市河顺镇魏家庄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 ******人民政府 | 2021年5月30日 | 1070.190894万元 | ||
林州市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EPC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1日 | 4500万元 | ||
林州市东岗镇教场村、下燕科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EPC项目 | ******人民政府 | 2023年1月19日 | 1500万元 | ||
3 | ******有限公司 | 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鹤壁淇县三期)生态保护—黄洞乡永创工程施工 | ******人民政府 | 2020年9月15日 | 1140.317795万元 |
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鹤壁淇县三期Ⅵ号、Ⅶ号治理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 ******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25日 | 1050.201628万元 | ||
浚县屯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第2标段)施工 | ******资源局 | 2022年5月31日 | 3936.277573万元 | ||
******有限责任公司李嘴孜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B1-2区施工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3月6日 | 833.750805万元 | ||
陕州区清水河流域甘南沟与南窑沟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三标段 | ******资源局 | 2023年7月1日 | 1110.039139万元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缺少一个注册会计师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缺少审计单位执业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缺少一个注册会计师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济标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综合标评审 | 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36.32 | 23.98 | 27.08 | 87.38 |
2 | ******有限公司 | 35.35 | 23.60 | 26.90 | 85.85 |
3 | ******有限公司 | 36.25 | 22.08 | 25.16 | 83.49 |
4 | ******有限公司 | 35.85 | 21.62 | 23.94 | 81.41 |
5 | ******有限公司 | 36.60 | 20.78 | 22.34 | 79.72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8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服务中心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太行路与金华路交汇处西段
联系人:刘志刚
电 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葛双建、卞海新、张聪敏、郜琳娜、郑宁飞
电 话:0371-******,******
邮 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资源局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西段
联系人:孟书彬
电话:******
邮箱:******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