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2025年第二批遂宁市本级拟使用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土地涉及8个项目11个地块。现将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于4月28日前向我局提出(电话:0825-******)。
附件:遂宁市本级2025年第二批拟使用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公示清单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