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爱民路等三条道路路灯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中原磋商-2025-25 | ******办事处爱民路等三条道路路灯供配电工程项目 | 998871.55 | 998871.55 | 是 | 998871.55 |
5.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3工程概况:本工程10KV电源由铁炉站前大道一柜引入,在北岗路民富路西北角合适位置安装1台315KVA箱变,供北岗路(爱民路-雪松路)、图强路(郑上路-昌达路)路灯用电;在爱民路昌达路东南角合适位置安装1台160KVA箱变,供爱民路(郑上路-通达路)路灯用电。
5.3采购范围:北岗路(爱民路-雪松路)、图强路(郑上路-昌达路)和爱民路(郑上路-通达路)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供电手续办理、送电等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5.6履约验收:按照磋商文件合同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 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收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