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1日17时0分之前,以单位名义汇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合格供应商(砂石原材料)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8日10时0分之前,以单位名义汇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合格供应商(砂石原材料)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