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泸县X088海红路潮河至瓦子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泸县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控制价:3万元(最高限价)。
四、招标内容:项目全长4.5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30km/h, 路基宽为7.5米,路面宽为6.5米,沥青路面;评审内容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评审意见成果。
六、成果:项目评审意见书文本4份及电子版。
七、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包括):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开启时止。
九、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9日10:00,泸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十、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需要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十一、报名、审查和评审程序
1、服务单位按先后依次签到报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服务单位不再参加评审。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名。
3、项目业主根据符合资格审查服务单位中最低报价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4、宣布中选结果
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在评审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5.本次报价单位应不低于3家,若低于3家本次不予开标,后期重新组织报价,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特别说明
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应在抽取结束后两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2、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被抽中的服务单位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项目业主将进行重新招标。
3、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被终止合同的服务单位将1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交通勘察设计及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