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河配套园区 2.工程规模:1、新建DN500-DN600供水管网30000米;2、新建供水智慧化系统平台1套,配套智能水表2000块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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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 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 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 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 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 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或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二 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或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至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6******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2025年新成立公司不做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 4.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信誉要求:①“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网站主页点击“信用服务 ”选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主页点 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③“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网站 主页点击“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 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4.10、其他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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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投标人务必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XJTF)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至 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TPBidderZS/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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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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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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