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回收处置工作需要,寻甸县财政局于2025年4月7日在对外网站上发布了《******财政局关于遴选报废资产回收处置供应商的公告》,有10家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了响应文件。
2025年4月14日现场评标结束后,收到参与竞价供应商《质疑函》,经查询核实,质疑事项部分成立,此次遴选无效。遴选工作择期开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如对本公示结果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向寻甸县财政局书面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871-******。
******财政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