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资格要求及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饮用水生产/ 销售、配送服务等相关内容;经销型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关资质及授权经销证明)。更正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饮用水生产/ 销售、配送服务等相关内容;经销型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关资质及授权经销证明或承诺中选后提供生产厂家的有关资质及授权经销证明。)
(二)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报名地点:
******医院新区供应楼三楼招标办。
三、采购人
(一)采购人******医院
(二)联系人:吕老师
(三)联系电话:******
(四)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