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牲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条中招标人地址及招标人名称修改为:******农村局。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其他要求第1条修改为:“若施工图与不含组价的控制价中有数据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不含组价的控制价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K2和K3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修改为:“第一组:K2=0.1、K3=0.9,第二组:K2=0.2、K3=0.8,第三组:K2=0.3、K3=0.7”。
本澄清未提及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书。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