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桂东产业开发区沙田南片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东产业开发区沙田北片区现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26263.15 万元
(四)项目内容:(1)桂东产业开发区沙田南片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占地144亩,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共14栋,停车位500个;配套新建道路1200米,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50m³/d垃圾处理站,新建1座日处理规模为2000m³/d的污水处理厂,新建DN300mm-DN1000mm排水管2km,改造雨污管网5km,新建检修井50座,新建雨水口109个等基础设施。(2)桂东产业开发区沙田北片区现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5.74 亩,总建筑面积 26900 平方米,容积率 1.57,建筑基底面积 9000 平方米,建筑密度为 0.52。其中新建综合物流仓库 19500 平方米(1 栋 3 层,层高 4.5 米),冷库 800 平方米(1 栋单层,层高 6 米),综合周转场地 2000 平方米(周转场地不计容),产品分拣、加工、检验中心 3600 平方米(3 栋 3 层,层高 4.5 米),综合服务楼 3000 平方米(1 栋 6 层,层高 3.3 米)。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消防、电气照明、安防等附属工程。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