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的
公 告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方面。重点整治违规跨越地域界限执法、超越执法权限执法、超管辖权限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方面。重点整治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
(三)乱收费方面。重点整治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费用、肢解收费项目、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违法违规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等。
(四)乱罚款方面。重点整治错误适用罚款依据、随意顶格处罚或高额罚款、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小过重罚、滥用行政裁量权、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等。
(五)乱检查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检查事项过多、频次过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重复检查(不包括责令整改后复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等。
(六)乱查封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合法程序查封、过度查封、滥用查封权、查封超过法定期限、对不必要的财产进行查封等。
二、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无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或者对其结果不服的。
五、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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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