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服务中心三楼、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分局窗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话:******
******服务中心三楼、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窗口(054800)
?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套滤清器项目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 ? ?清河经济开发区漓江街北侧62号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公示日期? ? ??2025.04.27-2025.04.28(2个工作日)
注:该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