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恩平市医疗保障局现对2025-2026年电视、新媒体医保政策宣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拟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利用电视、新媒体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根据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择优选取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
聚焦恩平市医保重点工作,加大各个时间段不同主题的宣传,阶段性铺开重点工作。
******电视台设计、制作、播放总量为1个月的常规电视广告,内容为医疗保障有关宣传标语及各类通知,可分时间段分散在全年投放完成,每次投放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电视台”等本地官方微信公众号编******电视台触电新闻、江门邑网通、魅力恩平等平台)发布,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影响力。
3.宣传素材管理。服务供应商应做好医保政策宣传素材管理,及时向市医保局报送汇总相关情况,包括已制作完成的报道、广告视频及相应的播放渠道、次数等。
三、实施时限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采购金额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五、服务供应商资质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及“信用江门”(******/)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六、报价方式、成交结果公告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后不再受理报名。
******办事处南堤中路68号一楼);
(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0-******
(四)报价材料:
1.服务供应商资质情况;
2.宣传项目合同草案;
3.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请有意承接该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在公告时间内,结合项目需求报价信息,提交报价资料;报价资料应加具公章后密封(密封件封口须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由采购方按报价服务提供商的资质、服务方案、价格等综合评议确定1家中标服务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恩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七、违约责任
服务供应商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恩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拟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利用电视、新媒体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根据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择优选取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
聚焦恩平市医保重点工作,加大各个时间段不同主题的宣传,阶段性铺开重点工作。
******电视台设计、制作、播放总量为1个月的常规电视广告,内容为医疗保障有关宣传标语及各类通知,可分时间段分散在全年投放完成,每次投放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电视台”等本地官方微信公众号编******电视台触电新闻、江门邑网通、魅力恩平等平台)发布,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影响力。
3.宣传素材管理。服务供应商应做好医保政策宣传素材管理,及时向市医保局报送汇总相关情况,包括已制作完成的报道、广告视频及相应的播放渠道、次数等。
三、实施时限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采购金额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五、服务供应商资质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及“信用江门”(******/)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六、报价方式、成交结果公告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后不再受理报名。
******办事处南堤中路68号一楼);
(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0-******
(四)报价材料:
1.服务供应商资质情况;
2.宣传项目合同草案;
3.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请有意承接该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在公告时间内,结合项目需求报价信息,提交报价资料;报价资料应加具公章后密封(密封件封口须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由采购方按报价服务提供商的资质、服务方案、价格等综合评议确定1家中标服务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恩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七、违约责任
服务供应商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恩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