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2025年骨干公路维修工程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金寨县2025年骨干公路维修工程(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有关事项澄清通知如下:
1、问:请问本项目公路交通安全防护工程业绩属于类似业绩么?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6条“本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均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现变更为:“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公告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