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50 | 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16号710-70室 | 78.04(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现有系统进行维修和改造,满足渗滤液、粪便及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需求,并开展三年运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对姜堰区生化处理中心现有系统进行维修和改造,满足渗滤液、粪便及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需求,并开展三年运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刻开展维修技改施工工作,须在45日历天内完成维修技改工作;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志军、陈正宏、崔冬梅、许士祥、沈明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的50%,2820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前进南路8号
联系人:顾晶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创美科技产业园6幢103室
联系人:钱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巍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