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话:******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0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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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公示日期 |
子牙河流域(午河柏乡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 ******有限公司 | 柏乡县东侧(县污水处理厂)至南阳村下游午河干流段(县污水处理厂西侧河道桩号G2+820~G9+470) | 2025.5.28-2025.5.29(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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