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管理局就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无
二、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152539元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等单位2024年形成的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录入,电子一体化管理。
(二)服务内容:
******服务中心档案整理服务内容:
序号 | 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企业设立、迁入资料(全程电子化) | 2920 | 份 |
2 | 企业变更、注销、换照资料(全程电子化) | 6243 | 份 |
3 | 企业股权出质设立资料(全程电子化) | 221 | 份 |
4 | 企业设立、迁入资料(半程电子化) | 151 | 份 |
5 | 企业变更、注销、换照资料(半程电子化) | 140 | 份 |
6 | 企业股权出质注销资料(半程电子化) | 120 | 份 |
7 | 企业档案信息扫描 | 40000 | 幅 |
8 | 企业信息录入系统 | 15000 | 条 |
序号 | 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换照资料(全程及半程电子化) | 10072 | 份 |
2 |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业、变更、注销、换照资料(全程电子化) | 10 | 份 |
3 | 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变更、注销、换照资料(全程电子化) | 49 | 份 |
4 | 食品经营许可开业、变更、延续、注销资料(全程电子化) | 1009 | 份 |
5 | 小餐饮许可开业、变更、延续、注销资料(全程电子化) | 224 | 份 |
6 | 食品预包装备案资料开业、变更、注销资料(全程电子化) | 533 | 份 |
7 | 投诉举报资料 | 3000 | 份 |
序号 | 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文书档案 | 2958 | 份 |
2 | 专业档案 | 238 | 份 |
3 | 实物档案 | 41 | 件 |
4 | 电子档案 | 27 | 件 |
5 | 科技档案 | 21 | 件 |
6 | 会计凭证 | 169 | 件 |
7 | 会计报表、账簿 | 58 | 件 |
8 | 照片档案 | 473 | 张 |
9 | 文号文件汇集 | 26 | 份 |
10 | 文件扫描 | 9955 | 幅 |
11 | 扫描件挂接 | 7560 | 条 |
12 | 档案目录录入 | 7487 | 条 |
13 | 全宗卷 | 26 | 件 |
14 | 文件清理 | 30 | 天 |
15 | 档案盒 | 4600 | 个 |
1.以省、市、区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为标准,开展档案整理归档(含档案查缺、纸质档案整理、编码、目录编写、电子录入、制作、案卷装订等工作),以宜昌市夷陵区档案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为基本要求。
2.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档案中所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与档案相关的内容,不得将档案资料带离档案整理工作地点,确保档案安全。
3.自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4.项目完工后7日内,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整理竣工文件并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项目完工后三年内,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档案整理不规范,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进行档案整改。
6.最终结算价格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各类档案整理件数、扫描页数、录入条数等,按照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进行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等相关内容。
2.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价。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整理相关规定,具有档案整理相关经验。
六、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2日止;
******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25号),免费领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3份,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逐一************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2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后不允许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相关文件(采购方有要求的除外);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应联系方式;
(4)服务项目报价表;
(5)提供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2个档案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者发票复印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
******管理局201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25号)。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5人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九、联系方式
******管理局
联系人:刘超男
联系电话:************20
联系地址: 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25号
******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一审:易露露 二审:陈诚 三审:齐莉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