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1号楼2号楼连廊工程施工,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钢结构连廊。
2.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
2.3招标控制价:******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安装、钢结构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 9:00起至2025年4月27日 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0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4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
联 系 人:樊工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汤幸杰、孙丽琴
电 话:0574-******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毛军华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