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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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农垦路(红普路-红普路东侧) | ******街道(西起红普路,东至红普路东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拟建设农垦路(红普路-红普路东侧),道路西起红普路,东至红普路东侧,长约195m,标准段红线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涵沟、排水、综合管线、路灯、交通设施、绿化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 / | 企业承诺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 1、废水: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利用周边出租房的配套设施或现有的公共卫生设施。2、废气:施工场地临时搭建围墙,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设备,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渣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场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噪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道路限速等组合降噪措施,周边住户采取隔声窗防护措施,公交站台进出站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4、固废:建筑垃圾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隔油池油泥、涂料废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