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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钦州市钦南区低碳示范村项目(农村太阳能公共照明示范建设)采购安装工作,我局对项目采购安装费进行询价,遴选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请有意向承建的公司根据我局提供的相关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委大村低碳示范村项目
(二)预算金额:10万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人:钦州市******农村局
二、项目采购安装要求
在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委大村安装农村太阳能路灯不少于35盏,配套安装远程控制监测模块不少于35个,定时把监测数据上传到广西农村能源太阳能智慧路灯信息管理系统。太阳能路灯满足以下要求:(1)采取立杆安装方式,杆高不低于6米,灯杆材质Q235,灯杆壁厚≥2.5mm;(2)LED灯,光照≥60w,光效160Lm/w以上,光通量210Lm/w以上;?(3)光伏板面积不低于0.6㎡,蓄电池锂电容量不少于 120AH;(4)安装基础符合技术要求;(5)灯杆、光伏板、蓄电池、照明灯具整灯质保期 3年以上。路灯电杆中间明显位置统一喷涂红色“2025年广西农村能源+(编号)”字样。
三、报价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价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和远程控制监测模块价款、运输、装卸、搬运(含二次搬运)、安装、调试、人工、税金、所有安装附件、辅材、售后服务、验收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包装、标签、标识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3、供应商报价的所有太阳能路灯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及型号,并标明产品品牌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
五、质量要求及售后要求
1.所提供产品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质量合格的原厂正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接受翻新产品;
2.太阳能路灯质保期为三年以上(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报价资料要求:
1、?所有资料请按以下目录顺序编制:
(1)?资料封面,包括封面标题《2025年钦南区沙埠镇分界村委大村低碳示范村项目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内容。
(2)?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3)?产品报价单。
(4)?产品技术参数。
(5)?产品主要功能特点介绍。
(6)?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相关证书(包含生产厂家授权书)。
(7)?产品的相关证书(如有检验报告须一并提供)。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报价人)公章。
七、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将一式两份资料密封提交,并于2025年4月28日前送或寄到钦州市******农村局能源站(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102;联系电话:0777-******;联系人:黄开夏)。我局将综合考虑,根据采购内容、价格、质量、服务等要求,以合理低价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八、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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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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