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检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学******学校进行年检,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
一、年检评估结果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有限公司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学校
二、整改事项及要求
(一)整改事项
******学校: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
******学校:依法办学、人员条件、固定资产、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培训规范性指标评分不合格。
******学校:人员条件、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
******学校:依法办学、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
******学校:人员条件、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
******学校:人员条件、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
******学校:依法办学、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培训规范性指标评分不合格。
******学校: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
******学校: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
******学校:人员条件、固定资产、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
******学校:人员条件、固定资产、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培训规范性指标评分不合格。
******学校:依法办学、人员条件、固定资产、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培训规范性指标评分不合格。
******学校:人员条件不符合要求。
(二)整改要求
******学校检查评估表》中办学必备条件指标、培训规范性指标中评估内容进行整改,确保于2025年7月28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完善的整改资料,整改期内不得招生办学。
三、相关事宜
(一)公示期:2025年4月29日—5月8日(5个工作日)。
(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三)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851-******(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
一审:沈怡怡
二审:胡江丽
三审: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