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总工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总工会“贝森路2号”工作室内容运营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总工会“贝森路2号”工作室内容运营及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HCSJ-FZ(G)-******2
三、资金情况
四、项目简介
******总工会计划采购“贝森路2号”工作室内容运营及技术服务,建强工会媒体宣传传播矩阵,用优质的内容产品引导职工、服务职工,推动新时代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实现全面进步、全面提高。******总工会拟采购“贝森路2号”融媒体工作室内容运营及技术服务,一采三年,本项目为1个采购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采编资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总工会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发布。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报名方式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址:******/)。
************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首页-供应商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投标人应当按照官网首页“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进行系统操作。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8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或邮寄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宁路12号16层1601号开标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总工会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路2号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宁路12号16层1601号
联系人:杨女士、王女士
电 话:******-700
传 真:******-900
邮政编码:610000
******总工会采购办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