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文安县优发塑料制品厂年加工5000吨改性颗粒热塑性高分子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5000吨改性颗粒热塑性高分子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文安县优发塑料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文安县优发塑料制品厂,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