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现对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进行比选,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街道北环高速以北、同德围高架以东、广铁机务段以西。
1.3资金来源: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等
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涉及可建设用地面积为43825平方米(包含变电站用地470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7.9万平方米(已扣除变电站计容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其中公建配套1175平方米,住宅约7.4万平方米,商业商务约10.3 万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建筑高度最高15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四等水准测量,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为******69.80元(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本项目最高比选限价为:人民币496811.18元。
(注:本比选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最终以成交通知书的中选金额为基数,参照《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穗招代理协〔2017〕3号)规定下浮30%(合同约定下浮率),再乘以【1-6.2%(采购代理投标下浮率)】计取采购代理费]。本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5保险服务期限:
(1)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1080】日历天(为本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总工期)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或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交付使用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2)保证期: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采购范围
1.6.1采购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2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供应商为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或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必须获得总公司的唯一授权(独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比选公告附件三的格式)。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投标,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投标,则相关参与比选单位均无效。
************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颁发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5供应商已按比选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供应商声明》。
2.6已成功购买比选文件。
注:未在公告第二条单列的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开始时间: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购买,人民币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四)获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比选文件。
注: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保险许可证复印件、④《比选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疑问提交要求及答疑:
(一)疑问提交时间:2025年6月30日 12:00 前(北京时间);
(二)疑问提交形式:将需采购人答复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
(三)答疑形式:不举行答疑会,本项目以书面形式进行答疑。
五、现场踏勘:不组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开始时间:2025年7月7日09:00(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09:3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七、唱价时间:
(一)开始时间:2025年7月7日09:30(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有限公司网站(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有限公司网站************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187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27日
附件一
比选登记申请表
附件二
供应商声明
本比选项目采购人: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本公司保证自进场之日起至完工验收之日止,必须与现场各参建单位紧密配合满足业主要求。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独家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以下称“授权人”)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分公司名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投标人,参加项目比选,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负责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街道北环高速以北、同德围高架以东、广铁机务段以西。
1.3资金来源: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等
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涉及可建设用地面积为43825平方米(包含变电站用地470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7.9万平方米(已扣除变电站计容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其中公建配套1175平方米,住宅约7.4万平方米,商业商务约10.3 万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建筑高度最高15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四等水准测量,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为******69.80元(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本项目最高比选限价为:人民币496811.18元。
(注:本比选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最终以成交通知书的中选金额为基数,参照《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穗招代理协〔2017〕3号)规定下浮30%(合同约定下浮率),再乘以【1-6.2%(采购代理投标下浮率)】计取采购代理费]。本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5保险服务期限:
(1)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1080】日历天(为本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总工期)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或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交付使用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2)保证期: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6采购范围
1.6.1采购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2.2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供应商为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或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必须获得总公司的唯一授权(独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比选公告附件三的格式)。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投标,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投标,则相关参与比选单位均无效。
************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委员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颁发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5供应商已按比选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供应商声明》。
2.6已成功购买比选文件。
注:未在公告第二条单列的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开始时间: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购买,人民币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四)获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比选文件。
注: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保险许可证复印件、④《比选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疑问提交要求及答疑:
(一)疑问提交时间:2025年6月30日 12:00 前(北京时间);
(二)疑问提交形式:将需采购人答复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
(三)答疑形式:不举行答疑会,本项目以书面形式进行答疑。
五、现场踏勘:不组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开始时间:2025年7月7日09:00(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09:3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七、唱价时间:
(一)开始时间:2025年7月7日09:30(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有限公司网站(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有限公司网站************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187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西楼5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27日
附件一
比选登记申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gjjlzb-2025-021 | |||
供应商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供应商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附件二
供应商声明
本比选项目采购人: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本公司保证自进场之日起至完工验收之日止,必须与现场各参建单位紧密配合满足业主要求。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独家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以下称“授权人”)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分公司名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投标人,参加项目比选,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负责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