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有限公司两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希望各债务人、担保人、资产关联人以及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与我公司联系。欢迎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积极参与我公司金融债权的公开受让。
截止2025年3月31日,******有限公司两户债权总额4,608.09万元。其中:本金2,376.80万元,利息合计2,231.28万元。贷款方式均为“抵押+保证”。清单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5年3月31日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代垫费用 | 本息合计 | |||||
1 | ******有限公司 | ******居委647号 | 1338.59 | 1209.96 | - | 2548.56 | 抵押+保证 | 宝塔区桥沟镇文化沟路6号院5号楼1层101(272.16平方米)、1层102(290.62平方米),2层201(432.09平方米)、2层202(466.36平方米),3层301(432.09平方米)、3层302(466.36平方米)。由自然人刘青峰、黄琰、李鹏提供保证担保 |
2 | ******有限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杨家岭 | 1038.21 | 1021.32 | - | 2059.53 | 抵押+保证 | 宝塔区桥沟镇文化沟路6号院4号楼1-101铺(262.33平方米)、2-202铺(373.91平方米)、2-201铺(309.08平方米)、1-102铺(345.54平方米);桥沟镇大砭沟文二村附7号楼1-101铺、2-201铺(总面积281.07平方米)。由自然人马明明、殷明珠(马明明配偶)、李鹏、黄琰(李鹏配偶)提供保证担保 |
合计 | 2376.80 | 2231.28 | 4608.09 | - |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或登录公司网站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重组、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乔女士
联系电话:029-******、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88600820
分公司监察举报邮箱为:******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