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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大尚誉府A地块项目一标段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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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正大尚誉府A地块项目一标段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暂估价)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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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
- 2.2 建设规模:一标段示范区20#号楼和一标段大区1#、2#、5#、6#、10#、11#、16#、17#、19#、21#号楼电梯系统及井道深化设计、设备运输供货、电梯系统的安装及调试、电梯井道相关照明、插座、电梯接地等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配合其他单位在电梯井道内或轿厢内的施工、配合电梯轿厢的装修工作、完成电梯安装工程所有检测及验收工作、交给发包方成套完整的设备随机资料及竣工图纸等。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供货及安装计划,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施工进度需满足土建、装饰工程节点进度安排。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制造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完成全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及验收、取得电梯准用证、维修及保养服务等全部工作。
- 2.7 售后维保:接到招标人通知 30 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在到达现场 1 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在到达现场 3 小时内排除。
- 2.8 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质保期内包含电梯的免费维保服务。
-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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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 A 或 B)
A.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包含此次招标电梯速度】;
B.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含乘客电梯】A 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含安装、维修】C 级(含)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同时具备 A、C 或 B、C)
A.提供代理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包含此次招标电梯速度】;
B.提供代理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含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含安装、维修】C 级(含)以上资质。
C.提供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包含此次招标电梯速度】;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含乘客电梯】A 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 00:00至2025年06月04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于冰,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泓颖,电话:0535-******。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建设局投诉,联系人:武子文,联系电话:0535-******,邮箱:******,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12室。
-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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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80号隆泰大厦B栋10层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1号楼20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于冰 联系人:李泓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