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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一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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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一期)监理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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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
- 2.2 建设规模:招远市城西区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拟利用原有土地1966.89平方米建设3×116MW燃气热水锅炉(2用1备)及相关配套设备,同时依托现有化水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设施,实现对招远市城西区域集中冬季供暖,进行厂区内部分公用系统(如化水、电气设施等)拆除。具体工程范围及要求须符合主管部门意见。项目总投资额为12500万元。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包括且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及工地会议等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全过程监理。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2.8 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1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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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监理人法定代表人任命书,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管理中心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使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 17:30至2025年06月09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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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新华路9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邮编:265400 邮编:264003 联系人:刘磊华、刘洪章 联系人:翟英杰、赵静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