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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扬州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控股******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1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期限为X+N(X)年,X不超过10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拟遴选前两名。
本次招标******银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行为,不存在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暂停或文件不被受理等行政处罚,不存在主承团队或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
6、无法承诺余额包销的不得投标;
7、投标人需承诺接受发行人所提出的承销费率;
8、存在其他有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联合体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各自名义独立或各自组成新联合体在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联合体均需提供)
2、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二)(联合体均需提供)
3、综合实力(附件三)(联合体以孰高原则打分)
******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4******银行业100强榜单中排名情况;
4、承销业绩(附件四)(联合体以孰高原则打分)
(1)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金额(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项目收益票据)。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非金融企业的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5、银企合作(附件五)(联合体以孰高原则打分)
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投标人对扬州经济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不包括瘦西湖)提供的贷款余额较2024年末新增情况(仅统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不含保理、银票、信托流贷及其他渠道放款规模)
6、合规展业(附件六)(联合体以孰高原则打分)
被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处罚情况:******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给与自律处分情况
7、发行方案设计(附件七)(联合体仅提供牵头方)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对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进行整体设想和具体规划,提供的承销方案科学合理,采用的工作方案紧凑可行,对债券审批及发行的时间进度安排高效。
8、项目团队能力(附件八)(联合体仅提供牵头方)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服务经验、专业能力等。
9、承销费率情况(附件九)(联合体仅提供牵头方)
投标人请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
四、注意事项
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投标文件中存在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4、若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整合成一份投标文件。
五、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公司永续中期票据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六、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7】月【11】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张琴??******
七、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及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其他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自然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九、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一)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琴
电话:0514-****** ?******
邮寄地址:******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二)招标人:扬州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小为
联系电话:0514-******
地址:扬州市八里镇金山路123号国控大厦
******有限责任公司永续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06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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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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