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焦化厂5-6号焦炉增设脱硝反应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华菱湘钢厂内:
******有限公司焦化厂5#,6#焦炉各配套一套脱硫脱硝系统,拟新建一套SCR脱硝备用系统,建成后既可满足6#焦炉烟气并入进行脱硝,也可满足5#焦炉烟气并入进行脱硝处理,配备相应电动切换阀组。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安装施工调试投运。
2.5招标范围:
新建脱硝反应器、烟气系统、声波吹灰器;新增氨气喷射管路和喷氨格栅;新增喷枪喷氨备用。通过增加1套脱硝设施和2路烟气管路,达到5-6焦炉烟气脱硝系统备用条件;脱硝后烟气接入余热锅炉出口,利旧现有风机排至烟囱。
新建SCR脱硝工艺流程为:焦炉烟气(现有)→SDS脱硫(现有)→布袋除尘(现有)→备用SCR脱硝(新增)→引风机(现有)→烟囱排放(现有)。
新建SCR脱硝采用低温脱硝催化剂,采用模块式结构,项目改造完成后,备用时实现处理后烟气NOx<80mg/Nm³、NH3(氨逃逸)<3ppm的稳定达标排放(所有指标按干基8%基准O2折算)。
******消防、暖通、土建等的设计、采购、制作、安装、调试、运行培训等的总包交钥匙工程。(******消防的施工图设计)。
项目工程所需供配电、供煤气、供压缩空气、供氮气、供蒸汽、给排水等接口工程尽量利旧,如需新增则由招标方指定接入点、投标人负责施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供货、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项目实施期内处于有效状态。
3.1.2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6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已正常投运的国内钢铁企业、处理200000m3/h(工况)及以上烟气量低温脱硝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投标文件需要提供已投产EPC合同相关内容扫描件,同一份合同建安费、设备费、设计费三类费用发票(缺一不可),已投产EPC合同的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
说明:业绩文件请提供能被评委明确确认的合同业绩。对于投标人提供的不能被评委明确确认的模糊业绩,评标委可以不认可该项业绩或者不接受其投标。
3.1.4信誉要求:(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近五年内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3)近五年内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记录有违法记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4)近五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说明函,并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1.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8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满足现场条件下施工要求,且为经过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其中运输车辆须满足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纯电或氢燃料电池)。
3.1.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员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4.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5年5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8090/zlxz/4018.jhtml。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6日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8089/zlxz/3480.jhtml)(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7.4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银行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7.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7.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审计部的监督,联系方式******727。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湘钢销售部院内国贸楼4楼
联系人:陈胜昔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项目负责人:王维宇
项目组其他成员:鞠桔、王文青、唐民力、胡海燕
电话:0731-******转4101、******
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附件:
******有限公司焦化厂5-6号焦炉增设脱硝反应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GPZ
******有限公司焦化厂5-6号焦炉增设脱硝反应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上传版.pdf
附件9 湘钢焦化厂5-6#焦炉增设脱硝反应器用地范围.zip
附件12 湘钢焦化厂5-6号焦炉增设脱硝反应器项目详勘报告0321.zip
附件11 湘钢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10 关于规范油品分析、仪表检定施工收费范围、标准、管理的规定20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