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县道245红柳沟至桥儿沟(冯地坑至十字河段)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于2025年5月7******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卫永毅 甘************ |
******.99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建设过程中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
240日历天 |
第2名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人超 湘************ |
******.58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建设过程中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
240日历天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李浪浪 陕******4292 |
******.2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建设过程中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
240日历天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信封得分 |
第二信封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序 |
******有限公司 |
27.92 |
69.97 |
97.89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24.85 |
69.96 |
94.81 |
2 |
******有限公司 |
24.87 |
69.94 |
94.81 |
3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候选人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监督单位: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912-******)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
定边县县道245红柳沟至桥儿沟(冯地坑至十字河段)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0 元;
招标人:定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定边县定边镇西环路交通局办公楼
联系人:龚斌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富康西路237号
联系人:曹小荣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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