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颍县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市)扶持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001 | 临颍县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市)扶持资金项目 | ******.87 | ******.87 |
具体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同时通过商务部门组织的第三方验收。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5.4质保期:1年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依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