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截至2025年4月30******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累计债权总额2,309.18万元。其中:本金1,368.10万元,利息合计941.08万元。该户债权资产为咸阳地区债权资产,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担保,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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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其他 费用 | 本息合计 |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普集镇沿河路 | 1,368.10 | 941.08 | / | 2,309.18 | 保证、抵押 | 1. 抵押人赵亚莉、耿云卿持有的位于杨凌示范区******居小区17幢1单元2层东户(126.42㎡)作为抵押为物; 2.抵押人耿云卿持有的位于******居28幢604(158.35㎡)作为抵押物。 3.抵押人耿云卿持有的位于杨凌示范区商铺(1380.00㎡)作为抵押物。 4.抵押人耿云卿持有的位于武功县普集镇沿河路其他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5.抵押人耿云卿持有的位于武功县普集镇沿河路存货作为抵押物。 6.抵押人武功县诚信有色金属加工厂持有的位于武功县普集镇沿河路通用设备与厂房作为抵押物。 7.赵亚莉、耿云卿提供保证担保。 |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
合作意向: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陈先生、鲁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88600820
分公司监察举报邮箱为:******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