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甘井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期)
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忠县甘井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期)”补遗文件内容发布如下: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41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捌拾捌万肆仟壹佰贰拾玖元肆角壹分),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招标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以本次发布的为准。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3】8号文件)精神,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投标函部分须填报的安全生产费计费的费率2%数值为固定模板无法更改,投标人在填报此费用时按2.5%计算,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7日14:30,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若本次补遗文件(二)与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答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文件(二)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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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