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乡村公益岗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乡村公益岗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53
交易进场编号:
一标段:DP-ZC-******-02-01;
二标段:DP-ZC-******-02-02;
三标段:DP-ZC-******-02-03;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乡村公益岗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预算为58.15万元,其中一标段预算为:28.42万元;二标段预算为:15.24万元;三标段预算为:14.49万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乡村公益岗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项目,人均参保额度1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2023年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二标段为:2023年第二批、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三标段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购。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委员会批准设******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 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在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了解相关政策
******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
2.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工,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彭科长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25号1号楼3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工
电 话:******